狼山爱情 第一卷
她是草原上最美的少女! 在一群卫兵和侍女的簇拥下,如同仙子来到凡间。她的弯眉,流动的眼珠,樱唇翘鼻,红腮粉脸,羊脂一样的肌肤,黑发如瀑布般披散着,那如鲜奶般滑腻柔顺的满身丝绸,还有宛如清晨小鸟鸣叫一样清脆的话音,在这个春季的草原上随风飘扬,一下子就击碎了他那坚硬无比的钢骨铁rou,射中他的心脏,瞬间把他融化得酥软如水…… 啊,一见钟情原来这么美好,这么甜蜜! 她对面,一个壮如大狗熊的中年男人正痴痴看着他,那乱蓬蓬的胡子或翘或立,如同一个刺猬挂在脸上。头发蓄在脑后,编成十数根辫子,垂在后腰。右耳戴着一个硕大无朋的金耳环。腰间系着蹀躞带(腰带),佩挂着带弓、箭囊、刀、火石等。除了一双深邃的大眼睛,他满脸血rou模糊,啪嗒啪嗒的还往下滴着血水。 北方的春,乍暖还寒,和周围人群身着羊皮牛皮衣裤不一样的是,他穿着虎皮长袍、虎皮肥裤,虎皮长靴。长裤的大腿外侧油腻发光(饭后用手抹油迹,久之就会油亮),显示着他的富有尊贵。 在一顶穹庐(即游牧民用以作家的帐篷)里,按照当地的丧葬风俗,停放着一个刚刚死去的女人的尸体。她的亲人牵着马绕帐走了七圈,宰杀了马和羊作祭祀。 然后,这些亲人们进帐门用刀将脸划破,血泪齐流:如此反复,连续七次。 突厥人信仰萨满教,他们的言行、生活、婚礼、葬礼以及行军作战等等,都是严格遵行萨满教的。现在,在萨满师的指挥下,人群搭建起一个柴堆,将死者和她的乘马、还有她曾经穿用的衣物等,一起焚烧。 按照草原的传统,少女被迎下马,主人们在穹庐前一处草地上铺开地毯,端上奶茶、糕点,果酱。 有熟悉这风俗的一位随从轻声告诉她:这是突厥人的葬礼。那个盯着她痴呆看的男人,就是突厥部落的酋长,他姓阿史那,名土门。死者就是他老婆。 焚烧后的骨灰,要等待秋季草木发黄时埋葬。而秋冬季死的,要等到来年春天百花盛开才能入土。 埋葬骨灰那天,是部落的大聚会,人们都会穿上最华丽的服装,聚集于墓地周围,谈情说爱。 如果男人死了,还会在墓前树立石人。据说,石人是可以通天的。石人的数量,对应着墓主人生前杀敌人的多少。 位于阿尔泰山东南麓,大、小青格里河交汇处的狼山脚下,这一天,风和日丽。 这时,土门也得知:这位客人,就是他们国家~柔然帝国的小郡主,也就是阿那瓌大可汗最宠爱的小孙女。 她,只有14岁,正是如花似玉的年龄。不久前,她跟随哥哥巡查西域。因为不耐烦太多的繁文礼节,加上爷爷催她回家,她就在一队卫兵保护下,穿越天山、准噶尔盆地,途经狼山,准备回到蒙古高原的柔然王庭。 土门洗过脸,按照最隆重的礼节,将小郡主迎入他大帐,坐在对门的位置。 土门太粗壮了,进门时候必须要侧着身子。不然,很可能就把穹庐带翻了。看着土门侧身的样子,小郡主咯咯咯的笑出声来。 土门的心再一次被揪起来。他盯着她,傻傻的一动不动,似乎她身上长了俩钩子,紧紧勾住他的双眼。 大叔,我好看吗?小郡主看出了土门的痴迷,问他。他的脸上绽开着处处伤口,鲜血流淌着。在他那狰狞的外貌下,又有着三分痴呆和可爱。 好看,真好看,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姑娘,也是全世界最美的女人。土门擦擦嘴角的口水,舔着舌头,急不可耐的回答。 小郡主点着头说:所有人都说我是最美的,我爷爷也这么说,他说要把我嫁给建康(即南京,南梁朝的首都)的太子;爷爷说要让我享尽荣华富贵,因为建康有桃红柳绿烟雨楼阁,有大江湖泊小桥流水,还有丝绸锦缎佳肴美食……哎呀,我没有去过,不知道江南到底好在哪里。 说话间,一盘盘的熟rou,包括羊rou、鹿rou、驼rou等,一一端放在小郡主面前;此外,还有玻璃杯中满溢的绿色葡萄酒。 土门用刀削下羊头的脸颊rou,双手递给小郡主。 小郡主接过rou,说完祝福,宴席正式开始了。所有人抓向各自面前的熟rou,吃着、喝着。 不知不觉中,大帐中点燃起使用动物油脂的油灯。 特别说明一下,在那时候,人们一天只吃两顿饭,农耕民族比如汉族,只吃早饭和午饭,也就是所谓的过午不食。 游牧民,只吃早饭和晚饭,不吃午饭。晚饭,一般就是一人一碗小米粥,偶尔会放入一丁点兽rou的rou干。 至于权贵富豪的晚饭,则另当别论,他们的餐饮,尤其是晚宴,基本都是聚会的附属物,是奢侈的代名词。也所以,人们用灯红酒绿来形容。 随着胡乐声起,主人们离开座席,纷纷跳起激情洋溢的舞蹈。 后来,白居易为此写了一首长诗: ……心应弦,手应鼓; 弦鼓一声双袖举, 回雪飘遥转蓬舞, 左旋右转不知疲, 千匝万周无已时。 人间物类无可比, 奔车轮缓旋凤迟 …… rou香!舞美!酒甜! 说到酒,就要说两句酒的历史。当年的酒,其原料包括五谷、水果、中草药等,酒的颜色也因此不同,如,米酒、黄酒等,最顶级的果酒是绿色的。所以有钱人喝的绿酒,再衬以夜晚的红灯笼,就是灯红酒绿。 穷人呢,只能喝杂色酒了,也就是所谓的“浊酒一杯家万里”。 我们现在所喝的白酒,属于蒸馏酒,是蒙元时期才出现的,距今700年。所以,当你看到有酒厂说他们历史有千年的,都是骗子。 有一个细节是,武松在景阳冈喝的18碗酒,是米酒。武松生活的年代,距今900年,还没有蒸馏酒。所以,他肚子里装满酒,却没有醉,还能爬山和打老虎。 土门的时代,距今1500多年,酒的度数更低。所以,他没有喝醉。 但他又醉了~酒不醉人人自醉。中年丧妻的他,如同一下子倒空水的水缸,空虚寂寞冷,无助且无力。 看到小郡主后,他立刻全身沸腾,感觉人生有了希望。他认为,小郡主恰在此时的到来,是上天送给他的礼物。她那么艳丽,光彩照人,如盛开的玫瑰,回眸一笑千娇百媚千娇,让他随之心神荡漾。 笑,不但是灵药,还是武器,最好的武器,杀人于无形,还能诛心。无论多锋利的剑,也比不上发自内心的最动人一笑。 爱情往往爆发于一瞬间。中年男人的恋爱,就象老房子着火,没得救。 他走到大帐中间,跳着舞,为小郡主唱起一首柔然人的情歌: 远方的人请问你来自哪里? 你可曾听说过阿瓦尔古丽。 她带着我的心, 穿越了戈壁, 多年以前丢失在遥远的伊犁…… 在歌声里,他看到小郡主醉了、脸更红了。恍惚间,他似乎也随着她,回到14岁…… 小郡主在土门的心里生根发芽,他再也放不下了。 放不下怎么办呢?生活本就是一地鸡毛,你我都是普通人,随波逐流,过普通人的生活,吃饱喝好,足矣。 英雄不同,有机会他们就干;没有机会他们就创造机会。 色不迷人人自迷。 土门被迷住了。他告诉她:天下人中,我只想拥有你一个人,我也只爱你一个人,无论你多么的高贵,高不可攀,甚至蔑视我,我也要找你爷爷,求婚、娶你! 他继续说:我、阿史那土门,在这里发誓,如果我说了谎话,就让我头顶生疮,牲畜死光,蛇进帐篷,死了喂狼。 小郡主被吓了一跳,但她随即明白过来,捂着嘴取笑说:阿史那大叔,我爷爷让我嫁给南梁帝国的太子,有数不清的聘礼,仅仅是丝绸就能铺满草原,你一个打铁匠,给得起吗? 笛声停了,胡笳声停了,跳舞的人们静止不动了,人们都看着土门。 随后,静默又变成了窃窃私语。他们在问、或者自问: 土门醉了吗? 土门疯了吗? 不可否认,土门是酋长。但在小郡主眼里,他分明就是一个打铁匠。 俗话说,人生有三苦,撑船、打铁、卖豆腐。这其中,打铁又是最苦的! 别说小郡主不愿意嫁!就算你娶了她,你养她啊?让她跟你打铁吗?她那双葱一般的手,吹弹可破,和你在一起,明显就是野兽和美少女啊! 小郡主还是笑嘻嘻地,说:你准备嫁妆,来找我爷爷求婚吧。爷爷答应了,我就嫁给你。她站起身,大声说了一句“散席”,移步飘然出了大帐,回到他们自己穹庐里。 夜。皓月当空。 土门辗转反侧,小郡主的影子如影随形,仿佛就在他身边笑着。唉,人生苦短,没有她的日子里,简直就是虚度光阴。 他一声长叹:我本将心照明月,奈何明月照沟渠? 土门,这个打铁匠,能娶到小郡主吗? 2 土门,为什么被称为打铁匠呢? 这要从突厥人的历史说起了。据《周书列传第四十二突厥》、《隋书列传第四十九北狄》、以及吕思勉《中国史》等史料,“突厥之先,匈奴别种,平凉杂胡也”。 突厥属杂胡,曾经隶属于匈奴。 祖籍平凉市,现属于甘肃省,靠近咸阳市。 咸阳,有一个大地原点公园,也就是中国的中心位置。由此看出,突厥部落纯粹是华夏不可分割一部分。 在汉匈大战中,匈奴大败,各地匈奴人或投降、或逃亡了。突厥选择了一路西逃。 在逃亡中的某次抢地盘战斗中,突厥战败、全族覆没;只剩下年仅10岁的一个男孩。敌人看他太小、又聪明机灵,一时起了菩萨心肠,留他一条命:只砍断他双脚双手,把他扔在沼泽地里。 男孩的哭喊声引来一头母狼。幸运的是,母狼对他情有独钟,每天辛辛苦苦喂养他。日久生情,等他长大后,和母狼私定终身。 男孩存活的消息传出后,敌人意欲斩草除根,又来捕杀他。面对重重包围,母狼驮着他一声长嚎,跃出包围圈,逃奔到今天的吐鲁番。在此,母狼为他生育10个儿子。 子生孙、孙生子,子子孙孙无穷匮也,一个崭新的部落冉冉升起。 此外,关于突厥的起源,还有海右遗黎说(起源于咸海之右,为来自咸海的塞种人)、海神胤裔说等。 以上种种,众说纷纭。但较少提起,不再赘述。 突厥人以狼为图腾,“牙门建狼头纛””。即,突厥可汗的军旗——以铸造的金狼头安装在旗杆上,狼头上连接着皮革或兽毛一类的风向标,宛如龙身随风飘扬。 侍卫之士,谓之“附离”,就是汉语的狼。 “盖本狼生,志不忘旧”。 突厥是狼的后代吗?在草原上,很多部落都自称为狼种: 比如乌孙人,认为其祖先是喝狼奶存活下来的; 高车人,据说是老狼与匈奴公主的后代; 蒙古人,也传说自己是苍狼的子孙; 甚至罗马人也说是受狼奶哺育的孩子…… 至于真相到底如何,只能期待考古专家的研究了。 突厥人和以前的匈奴人一样,过着游牧生活。他们“被发左衽,食rou饮酪,身衣裘褐”,“穹庐毡帐,随水草迁徙,以畜牧射猎为务”。“虽移徙无常,而各有地分。”属于典型的游牧民族。 他们“儒雅随和”,身材高大,脸型狭长,属于标准的“美男子”。 他们勇敢善战,“重战死,耻病终”。 其贵族和大小牧主组成贵族会议,贵族会议有权决定和战、汗位的继承以及其他重要事务。其中,土门能够做酋长,就源于他的六世祖在一次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,才被大家推选的。 经过一代代的发展繁衍,当初的十户人家,逐渐发展到约2500人。 公元450年,这些人想到大山外面看看世面,顺便做些无本生意(抢劫)。于是,跟随首领阿贤设走出深山老林。 不巧的是,山下刚巧有一支柔然骑兵路过,话不投机半句多,两群人掏出家伙就是一顿互殴。 毫无疑问,手持木棍、石头的突厥人,被武装到牙齿的正规军揍得鬼哭狼嚎,然后拾起掉落地上的牙齿,投降了。 在古代,人口就是生产力。柔然人倒没有赶尽杀绝,只是一股脑把他们收作奴隶,带到阿尔泰山东南麓的狼山钢铁厂,作为打铁的奴隶,称为锻奴。 在此之前,他们部落没有名称。 成为锻奴后,他们自称“住在头盔山的人”。其语言的“头盔山”,大致相当于汉语读音的“tujue”,即讹音突厥。 后来,他们建立起国家,突厥也就成为这个部落和汗国的名称。从此,他们就被叫做突厥了。 纵观北方少数民族历史,我们就会发现,当中原爆发内乱,北方又天降英雄,则塞外诸少数民族就如春天的野草般疯长起来,且很快就会统一、建起一个强悍的草原帝国。 如匈奴、辽、金、蒙古、准噶尔、后金(清)…… 在公元6世纪的中国北方,这两种因素再次碰撞后,机遇降临在突厥头上。 首先是“国际环境”: 此前,因为气候变冷,华夏大地陷入历史上最黑暗的300年战乱。 南方,西晋、东晋先后亡国,政权轮流到南朝的第三个:南梁。皇帝老儿萧衍终年念佛,朝政混乱,民变纷起。 北方,继十六国后,权臣高欢和宇文泰瓜分北魏帝国,分别建立东、西魏,这哥俩,一个是鲜卑化的汉人,一个是汉化的鲜卑人。他们都想吃掉对方,于是小战隔三差五,大战经年累月。这些战役动辄数十万人,其激烈程度和死伤数量堪称历史之最。 此外,在俩魏北方的漠北高原上,是柔然汗国。 在当时的四国杀游戏里,有战争,有合纵、连横,还有内乱。 以柔然来说,在国际上,俩魏都要拉他做外援。柔然也很聪明,先后把俩公主嫁给高欢和宇文泰做老婆,他由此成为俩魏的正宗岳父。 柔然内部的高车部落宣布独立后,与柔然大战30多年;期间,柔然的一个可汗甚至被反杀。其实力由盛转衰,对各部落控制力开始有心无力。 再说突厥,除了每年按时纳税~给柔然供应武器外,也开始了半独立自治。 即便如此,打铁匠突厥始终默默无闻,至此还不曾被历史提及。毕竟,放眼“国际”,他渺小得似一只蚂蚁,且身为奴隶,谁会多看他一眼?! 知识就是力量。翻翻历史,我们很容易得出一个普遍真理:掌握着更现代化武器的一方,才能打出更多胜仗。 锻铁,在当时属于最高科技,类似于如今的导弹、航母、无人机、星链、核潜艇等。高科技、尤其是军工的领先,一如江湖上的那句老话:倚天一出,谁与争锋! 至于落后打败先进,只是个例,不具有代表性。 狼山,位于蒙古高原、中原、西域、中亚西亚的十字路口,是各文化中心先进技术的汇聚地。 土门是个好铁匠。他善于学习,继承并发展了当时最先进的炼铁技术:灌钢法。即,选用狼山的高品位铁矿石,优质的煤资源,漫山遍野的松木,先冶炼出生铁,浇注在熟铁上,经过几度熔炼,使铁渗碳成为钢作为刀刃,保证了刃口的锋利。 刀背使用有韧性的熟铁,这样在砍杀时不会折断。 这种把熟铁和钢结合的方式,不仅使得兵器质量提高,又节省成本。 这样的刀,能够一下斩断铁甲30札(30层盔甲)。 我读史无数,记得古代将士穿戴盔甲最多的个例,是9层。 普通士兵仅1层,敢死队有2--3层。即使如此配备,普通的刀砍箭射枪刺也很难破坏的。 为了破坏盔甲,各国军队在钢铁技术不发达时候,只好选用鞭、锏、狼牙棒等钝武器,使用砸击方法达到破坏目的。 由此看出,突厥人的兵工技术确实是首屈一指的。 在谈论武器决定论时候,我们也承认掌握武器的人对于胜败也有重要作用。 拿破仑曾提出这样一个问题:一只狮子带领的羊群,对战一只绵羊带领的狮群,谁会赢? 答案是前者。 狼群要想混的好,狼王的选择很重要。突厥人选择了土门,他们相信他能创造辉煌。 春去秋来,关于土门癞蛤蟆想吃天鹅rou的段子,也慢慢随风消散,土门也不再说起。他不说,因为他把这件事深埋在心里。真正的爱,说出来就没意思了。 再说,小郡主已经答应他,只要他筹足聘礼就可以求婚了。 土门认为这很正确,老百姓嫁女儿还收聘礼呢,何况他要娶的是小郡主呢! 在过去的大半年里,他每天顶着星星去上班,挥汗如雨,叮叮当当,在钢铁厂里每天都要加班到星空满天。 产量确实增加很多,然而,等到桦叶落下时,他们的客户们~柔然人、栗特人、高车人等,交付的货款,只少不多。 又是一个多收了三五斗的活生生例子啊! 依靠着突厥人打造的兵器,柔然炫武四方,栗特人赚得盆满钵满,高车人也搞起独立…… 唯有突厥,依旧是苦兮兮在埋头苦干。还是老话说的对,工字不出头!土门比较郁闷。 又加满一个夜班后,他走在回家路上,一口气喝光了羊皮囊里的浊酒,茫然四顾: 秋风清, 秋月明, 落叶聚还散, 寒鸦栖复惊, 相思相见知何日, 此时此夜难为情。 秋天是一个适合相思的季节,土门又想起小郡主,聘礼从哪里来呢? 狼山爱情3 病在身犹可治,病在心根难除。 日复一日的打铁声里,土门忍无可忍,一把扔出手里的大榔头,奋然说道:大丈夫岂能每天打铁?还是要做建功立业青史留名的大事业啊。 选择大于努力。土门有了新思路。 年底,突厥召开联席会议,大家坐在一起商量部落前途。土门说:要想富,还得靠抢劫;而且,不能像以前那样抢劫一两个村子、两三个商队那样小打小闹了。这次,要干一票大的,抢劫一个国家~西魏。 世界上,有许多鼓动人心的办法。最好的办法,是抢钱,是抢女人。简单、暴力,赤裸裸! 每个人都想拥有荣华富贵。尤其是穷人。越穷的人,或者说出身贫困的人,更渴望财富也更贪婪。 狼山钢铁厂休了长假,除了留守的几个老保安,包括男女老少在内的全部落一万人,吆五喝六的踏上抢劫之路。 冷风如刀,万里飞雪,这股人流自北而来,滚动的车轮辗碎地上的冰雪,奋起的马蹄踏过结冰的河面。 他们的前方,是绥德城。 绥德,位于陕北,地处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的分界线,是游牧民南下的第一站。 当地自古以来战争不断,也由此培养出强悍的民风,“儿童能走马,妇女亦腰弓”。 你可能不知道这个县。但你一定认识蒙恬、李广、韩世忠……他们,或死于此、或在此奋战过、或出生于此…… 相信大家都读过这句古诗:“可怜无定河边骨,犹是春闺梦里人”。 无定河,就在绥德。 绥德守将,是宇文测,官居骠骑大将军。 历史上,他只打过一次仗,所以能力不确定。但担任这一官职的另一个人,你一定非常熟悉:霍去病。 此时,西魏大军都集中在1000里外的玉璧城,正和东魏进行第一次玉璧战役。绥德城内,仅有100多名军人和一些民兵、以及数万老百姓。 宇文测发现,这些以彪悍著称的游牧民,大多羸弱不堪。 其实,早在三国时期,张辽就指出,游牧民除了面对食物时的血气野性,再无其他优点;否则,如果他们真正彪悍,早就占领花花世界的中原,也就不会在大漠里啃沙子了! 历史也一次次证明,游牧民逐水草而居,数千年来没有稳定收入,大多数处于常年的饥饿状态。仅酋长和勇士们能吃饱。 显然,影视剧里一天三顿小烧烤、没事就着牛奶当水喝,这是我们对游牧民最大的误解。 心理学认为,穷者益穷。 再根据北航教授张文木所说,如果饿三天,大家的结论就会归于统一。因此,累积了太多贫穷的游牧民,在抢劫中原方面最能达成共识。也所以,农耕民族对游牧民的印象,就是抢劫,就是凶悍。 听完侦察兵的汇报,宇文测笑了:突厥人没有攻城武器,包括投石机、床弩、云梯等,一个也没有!这哪里是军队作战打仗啊,明明是土匪强盗的打家劫舍嘛! 宇文测的第一道命令是:让老百姓搜集尽可能多的干柴,堆积路边。 其次,100多名军人列队于城门外。 一路上,突厥人看到沿路的干柴,不由得喜上眉梢,纷纷用来烧火、或做饭、或取暖;且向天跪拜:这是老天在帮我们啊! 当他们到达绥德城下,汉文史籍第一次记载了突厥,而后挖出了他们的祖先和来历。 突厥的强盛,与他们的兵器有极大关系,这就是人手一把的马槊。 说到马槊,就要提到盔甲。神龙有鳞,勇士有甲”。汉朝时候,钢铁厂越来越多,铁质札甲、鱼鳞甲、两当铠、甚至是明光铠先后出现,士兵的披甲率逐步提升。盔甲,能够有效提高将士的生存率。 此前,游牧民喜欢弯刀,骑手依靠马的高速度,用弯刀划开敌人的皮甲和身体。如今,随着盔甲的升级换代,弯刀失去了原有效果。 对应的是,以步兵为主的中原将士,则主要使用直刀,或砍或刺,从而提高作战效率。 进入五胡乱华和南北朝时期,人马披甲的重骑兵越发普遍。 如何破甲?成为当时军工界的头号大事。 马槊,就是解决这问题的。 马槊,是在枪矛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高科技骑兵武器,分为槊锋和槊杆两部分。 槊杆的制造非常复杂,需耗时三年。首先是选取柘木的主干,剥成粗细均匀的蔑,用油反复浸泡,直到不再变形开裂。 第二步是将蔑条置于荫凉处风干,胶合起来。外缠麻绳和葛布和涂漆,干一层裹一层涂一层,直到用刀砍之而不断不裂。 最后是装上槊锋。槊锋有八个面,长约60厘米。加上槊杆,史载“矛长丈八谓之槊”。即,4.16米,适应了战场上一寸长一寸强的要求。 马槊的出现,也是随着马镫应运而生的。 马镫出现前,骑兵在马背上稳定性差,其战术,主要是人站于马车上使用戈戟枪矛,或骑于马上快速运动和射箭等。 随着马镫的问世,骑手可以双手持马槊,锋利的兵器加上人马合一的重打击,对于敌人的铁质札甲、明光甲等,具有一击即破的能力。 跨征鞍,横战槊,不知铁槊大如椽。《资治通鉴》记载:世民谓尉迟敬德曰:“公执槊相随,虽百万众若我何!” 又如,程咬金身穿明光铠,“为世充骑所逐,刺槊洞过,知节回身捩折其槊,兼斩获追者。” 之后的1000多年里,马槊都是骑兵的典型兵器。 无知者无畏,在老婆孩子们欢呼和注目下,土门和男人们拍马冲上来。霎时,战场上旌旗飞舞,号角齐鸣。 按照规矩,突厥派出了号称大黑熊的突厥第一勇士:要和绥德守军单挑。 城门上,宇文测令旗一挥,几百支箭矢呼啸而下,“大黑熊”一声惨叫,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刺猬。 汗~西魏人不讲武德啊! 历史证明,中国古代战场上,单挑是不可能的。 比如小鬼子,也是习惯单挑。结果就是,其“勇士”先遭蒙古兵群射,又被明军用火铳打成筛子。 突厥弓箭手出动,箭雨落在西魏军身上。 惊人的一幕出现了:箭矢射不透盾牌和盔甲!他们被射好几支箭后,仍像没事人一样。 号角响起,突厥兵呐喊着蜂拥而来。 西魏军散开队形,露出身后的十数架床弩。在床弩的轮射下,突厥人纷纷栽倒马下。 第二队突厥骑兵又呼啸着冲向城门。西魏的箭雨从城墙下泼洒下来,箭矢穿过突厥人的皮甲,将他们射死在马上、地上。 这仗打不下去啊!突厥人在城外安营扎寨,等待次日再战。 当晚,西魏军在城外四处放火,点燃起那些堆积如山的木柴。突厥军营内外火光冲天,哭声马嘶声厮杀声乱成一锅粥。 屎难吃,钱难赚。如今更是拼命也难赚到钱。既如此,那就撒丫子逃吧。否则,有命赚钱,也没命花钱。 战城南,死郭北,野死不葬乌可食。火葬是突厥人的风俗。但他们被打得肝胆俱颤,来不及焚烧战死者,沿着来时的路,又一路嚎哭着而去,不带走一片云彩。 佛祖告诉我们,种什么样的瓜,得什么样的瓜。突厥的第一次亮相,就这样落下帷幕。 希望是件美丽的东西,也许是最好的东西;美好的东西是永远不会死的。心存希望的土门,还能再有其他办法赚取嫁妆、娶到小郡主吗? 狼山爱情4 土门现在明白了强中更有强中手的道理,但他还有希望。小郡主的影子,每个夜晚都会来到他梦中,抓挠着他的心,痒痒的,酥酥的,麻麻的。 爱能毁灭一切,也能成就一切。心里被小郡主霸占着的土门,犹如歌女的歌,舞者的舞,剑客的剑,文人的笔,英雄的斗志,只要活着,就永远为之奋斗着。 粟特人又来狼山了。他们来采购兵器。 史载,栗特人“善商贾,好利,丈夫年二十去旁国,力所在无不至”。他们不辞劳苦,沿丝绸之路东西往返,由之形成了许多栗特人聚落,比如李白出生地碎叶城。 他们将东方的茶叶、瓷器、丝绸、药材等通过丝绸之路转卖到中亚、西亚和欧洲。又将西方的美玉珠宝、牲畜、奴隶贩卖到中原。 期间,他们还从事高利贷、甚至劫掠中原妇女等。 由此,栗特人大赚特赚,几乎控制了丝绸之路的贸易命脉。 当物质生活满足后,栗特人开始另一种追求:权力。 他们先是游说柔然人南侵、接着劝说突厥人独立,后来又怂恿安禄山史思明叛乱。 史载,安禄山受封节度使后,栗特人“每岁输异方珍货百万”。这是因为,安禄山和史思明的亲爹都是栗特人。 粟特男子也纷纷加入这些势力的军队,妄图在政权分配中多得一杯羹。 安史叛乱后,唐朝开始排斥或杀死粟特人。 为了生存,他们主动的快速汉化,仅仅一代人时间,定居中原的栗特人就全部融入汉人。粟特人在中原建国的尝试,彻底失败。 从栗特人可以看出,他们并不看重自己的族属,啥族利益最大他们就站哪族,尤其是钢刀架在脖子上时候。 生意场,吃吃喝喝是正常的,尤其是在缺吃少穿的年代里。 栗特人邀请土门吃羊rou串。 要说明的是,在当时,只有栗特人会做、会吃、也吃得起羊rou串。因为他们有香料,比如孜然。 普通游牧民只能在秋季吃到羊rou,且只能水煮,所有的调料,仅有一撮盐。这种吃法,在狼山地区延续至今。 有困难的时候找朋友,绝不是一件丢人的事。真正丢脸的是,有困难的时候,竟然无朋友可找。 栗特人是土门和突厥人的朋友。突厥建国后,他们甚至垄断了其商业和外交、以及部分军事等权力。当然,这个“友谊”建立在巨额利益上。当中原(唐朝)发动大反攻,栗特人立马做了唐军的带路党。 现在,粟特人要利用突厥人充当自己在塞外的雇佣军和打手。他是北方狼群中最狡诈的“狈”。 栗特人砍下一棵松树,点燃起篝火,一群人围坐着,唱歌跳舞吃烤rou喝绿酒揉搓着怀里的女人…… 在草原上,“君臣宴乐,携手握臂,咬颈扭耳,至于同歌共舞”。君臣不分彼此,上下绝非泾渭分明,没有太多的礼仪。 土门推开身边的女人:唉,心里有了鲜桃,这烂苹果无论如何是下不了口啊。 栗特人劝他:为将之道,“勿以胜为喜,勿以败为忧”。战场如商场,是一个充满危机和阴谋的地方。胜败乃兵家常事,无论任何人都有失败的时候,只要从失败中总结教训,纵然失败一次,也就算不了什么。 真正的英雄,就像狼群一样,不是每次捕猎都会成功的。失败了、再重新来过,把失败当作学习。失败,是成功他妈。失败了,才能发现自己不足,才能更耐心的寻找成功的方法。 土门的眉头慢慢舒展开了,赞道:你们商人竟然懂得这么多道理啊? 栗特人哈哈狂笑:我们和中原人打交道,熟悉他们对游牧民以夷制夷的策略。我们呢,干脆反其道而行之~以华制华。 栗特人取出一本《三国故事》,说,中原人的智慧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