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六章衡阳雁去无留意(十)
打扫完战场,李过忽然说道:“我以后一定要带一对人马去关外看看。” “记得叫上我,咱们比一比谁杀人杀的多。” 刘体仁瞧着远处那一群已经解开的绳索,还不知跑路,畏畏缩缩的抱团取暖的人。 “他们的心已经死了,刚刚的发泄,也只是一种无意识的暴虐,往后若是过不上好生活,就会一直沉浸在痛苦之中。” 洪承畴到底是读过书的,见识也很广博,一眼就能看出,那些人已经到了残废的边缘。 不是缺胳膊少腿,而是已经没有了活下去的勇气。 即便是勉强或者,午夜梦回时,也是噩梦缠身,生不如死。 “可惜咱们带不走这么多人。” 李过语气无奈的说道。 “就这么扔下他们,他们或许也活不久,没有食物是最大的问题。” 刘体仁接口道:“不过这些兵器可以给他们留下,至于是去报仇,还是按着杀掉自己的同胞然后自杀,就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了。” “他们会去杀人。” 洪承畴肯定的说道。 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 李过好奇的问道。 “因为他们手中有了刀。” 洪承畴接着又道:“心怀利刃,杀心自起,只要这些人真的能够活下来,就是最精锐的士兵。” 李过若有所思,他第一次加入义军之后,也是因为手里有了长枪,尽管只是一柄简陋的不成样子的木棍,削成的尖头,也能称作是兵器。 然后杀了欺负他的官吏,这才走上了造反的路子。 在之前他不恨那位官吏吗? 可恨又能如何? 若不是当时手中多了一把木枪,他是不是也一样的麻木的活着,直到被活活的饿死? 刘体仁更加沉默。 他对洪承畴这句话也更加的认同。 “反抗需要勇气,而兵器就会增加勇气,我忽然觉得他们能活下来了,而且活得会更加长久,直到建奴消失为止。” 三人没有多少感慨的时间,牵着没有受伤的一百多匹战马,迅速的转移位置。 于是蓟州平原之上,四处就响起了枪声。 而每一声枪声响起,就必须有人为此付出生命。 蓟州城内的阿巴泰已经被皇太极叫去训斥了不知多少次了。 可围剿了许久除了让自己的手下不断的减员,似乎没有一点好处,另一个让他更加愤怒的事情就是,如今在蓟州除了有枪声响起。 更多的是已经没有了家园的大明百姓。 曾经他们对战河西恶人有多么的狠毒,如今被加倍还回来的就有多么残忍。 在愤怒的时候,心里不知不觉的有多了一些恐惧。 而这种恐惧是曾经自以为强大的他,心底最深处的脆弱。 十天时间。 为了躲避骑兵的巡逻,孙传庭和卢象升用了十天的时间才到这差不多三万人,跑到了迁安县城不远的山丘后面。 初冬的山丘上,稀疏的老树,枝叶也都快要落尽。 在地上挖出一个坑,铺上厚厚的一层枯叶,远远望去即便是眼神再好的人,也只能觉得那块地方肿了一点。 能够把差不多三万人带过来,还没有人掉队,除了训练时的令行禁止之外,和他们两人极好的带兵方式有关。 另外一个比较让他们无语的原因就是,随着天气越来越寒冷,巡逻的骑兵也越来越少。 “迁安地方太小了,咱们打不打?” 卢象升瞧了好一会,只是一个大一点的小镇,只需要一波冲击,就能拿下的样子。 “打,怎么不打,迁安过去就是永平了,你该不会想着攻打永平的时候,背后还有人在打咱们吧?” 孙传庭眯着眼睛,侧耳听着远处风声传来的吵闹声。 “会不会打草惊蛇?”卢象升有些天真的说道,毕竟是被崇祯一下子从一个文人位置,硬生生的安排在了武将之中,能够玩转几千人马,也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。 “杀光了就没有这回事,而且这些建奴的衣服,咱们一会还有用。” 孙传庭低声道,据一些消息称,前面的高台堡,就是被人穿着大明官兵的衣服骗开城门的,没道理自己的兵法,自己不会用了。 喊杀声骤起骤落。 兵力够多,而且那些建奴们只顾着享乐,那还会想起自己身处险地。 有心算无心之下,只有几个倒霉蛋崴了脚之外,就再也没有受伤的人。 永平府守将李际春忙前忙后伺候着德格类。 德格类是努尔哈赤第十子,也是个赫赫有名的战将。 然而入关之后的花花世界,让他一时根本就想不起来如今肩负的到底是多大的重任。 “小李子,听说你媳妇挺不错的,为何不带出来让本王见见?” 德格类有些看不起着中浑身没有四两力气的文人将领,而且是还没有开打,就开门献城投降的人。 若不是大汗要用一千金银,买它这根马骨头,他早就想一刀给砍了,省的在面前晃来晃去的碍眼。 李际春不后悔投降,活着不好吗,为何要死拼到底呢? 而且他投降之后,紧跟着滦州也不是一样的投降了,就是迁安的人脑子不好使,抵抗的太过猛烈,现在脑袋还在城头上挂着吹风了吧。 “小的媳妇太丑不好看。” “嗯?要说奴才,什么小的大的,媳妇不好看有没有女儿,儿媳之类的?jiejiemeimei也可以。” 德格类拿出一本《三国演义》甩了甩道:“上面可是说了,曹cao那个大英雄,可是最喜欢人气的,我可是要和曹cao相媲美的人。” “不好看也给我带过来,别给我耍花样。” 德格类抽出弯刀敲着桌子警告道。 人一旦开始低贱,就会一直低贱下去,为了活命他现成投降了,现在为了活命即便是心里百般的不愿意,也只能交出自己的女人。 孙传庭挑出了一百人死士,换上了建奴的衣服,皮毡帽遮着面孔远远地看不出一点破绽。 随后的事情就更加简单了。 有了这些人在前面开路,不但避免了被人发现的可能,有任何的危机军情也能有之间想出办法解决。 只是走了一路也顺利了一路。 然而到了城门口,却由于不懂得建奴的语言,连开口叫门都很困难。 “怎么办?” 死士中的一人低声询问着同伴,总不能无惊无险的走到头了,然后退回去吧。 几人低声的讨论者,城头上的建奴,看样子是个百夫长,扯着脑袋喊话道:“你们不在迁安待着,跑到我永平来做什么?” 一连串的问话,让底下的人一头雾水,完全不知道如何回答。 其中一人从马上拿出一个包裹低声道:“咱们有炸药包,不行就炸门,听说威力还不错,能炸开就进攻,炸不开就跑路。” “行不行啊。” “总要试试。” “那就弄两个,一个谁力气大扔上城头,另一个就去炸城门。” “那行,我来扔城头,你们谁去炸门?” 城头上的百夫长,一连问了好几遍,见底下的为不答话,心里已经感觉不妙了,正要敲响城头的大钟示警。 忽然看到一个包袱被人使劲的人上城头。 心里一乐,暗道:原来是给我准备银子的,闹无可就不客气笑纳了。 本来落点并不准确的炸药包,被百夫长身手敏捷的接到了手中。 只觉得右手一沉,心里的喜悦再也掩饰不住,暗笑道:底下的兄弟们果真捞到了大好处,知道守城辛苦,居然给了这么重的礼物。 正想着下楼开门,忽然看到手中的包裹一角“嗤嗤”的冒着青烟。 莫名其妙的的时候,城门口一声轰隆巨响,震得他站立不稳,手中拿着的包裹也掉落在了地上。 然而这还没有完,刚刚稳住身体,那个掉落在城头上的包裹也跟着“轰”的一声炸响。 边上的碎石四散而飞,许多赶来想要扶起百夫长的亲兵,也跟着被乱石穿空,一时多少血花纷飞。 仿若惊涛拍岸,却全是黄泉路上的死鬼。 躲在城门两侧墙角的百名死士,一时间两耳“嗡嗡”,头晕目眩,一个个的都在瞪着那个提议用炸药包的人。 仿佛在说“这就是你说的威力还不错?” 那人干笑一声,只觉得双唇干涩,口中的唾液都仿佛没有了。 也是他们谨慎,若是站在原地等着,现在说不得已经被雷劈了。 据说只有罪大恶极的人,才会遭雷劈,想来他们应该是好人,仰头看了一眼,城头上被炸成碎末的石粉落下,呛得几人立刻记起了自己的使命。 往城门口看一看,坚固的木头城门,仿佛纸糊的似得,已经被炸开了一个大洞。 从大洞之中也能看到,后面的门卫血rou模糊的躺了一地。 “兄弟们运气来了,冲啊。” 几乎每个人都能看到身边的人嘴巴开合,就是听不到说的是什么。 一百人汹涌而入,迅速就进去杀上了城头,城头上实际上也没几个活着的人了。 基本上都是缺胳膊少腿的,只因当时那些人站立的位置是在集中,差不多一锅给全部烩了。 上了城墙,才按照百人之间的职务划分,选择了自己认为合适的要地,架起了火枪。 每人两颗“玉米棒子”随时伺候着。 两声巨大的响声,让早有准备的孙传庭他们立刻就发出了重逢的号角。 在永平府衙的德格类正在快活的兴头上,忽然而来的巨响让他身体一个哆嗦就完事了,气的他抽出刀来刚刚抬起想要斩杀了这个让他落了威风的女人。 谁知后面又是一声巨响。 心头咯噔一下,立刻明白是出事了。 这种声音分明就是大炮炸膛的声音,也不知道这些混蛋,前几天用城头火炮瞄准射击奴隶,现在还没有玩过瘾。 正想着不知死了多少人,突然外面慌慌张张的跑进来一人正是李际春。 “慌什么慌,说,死了几个人,那些混蛋,看来是欠收拾了。” “大王,不好了,明军打过来了,已经炸毁了城门,现在估计快杀到府衙了。” 李际春知道他这样的人,被大明的人逮住绝对不得好死,只能死抱着面前这人的大腿,希望勇猛的满人,能够迅速的打退前来的明军。 最好像打破山海关一样,无坚不摧。 “废物东西,就你这样子,还值一千金,那种-马有这种价格,给老子滚开。” 说着德格类砍出一刀,随后踢出一脚。 李际春正是惊慌失措的时候,一不留神,自己的一条手臂就被砍了下来,随之而来的一脚,更是让他在地上翻了几个跟头。 一声惨叫,凄厉的仿佛杜鹃啼血,南燕悲鸣。 等到德格类走了之后,屋子里仿若比尸体多了一口气的女人,眼珠子动了动,听着外面熟悉而又陌生的惨叫,闪过一丝快意,一丝痛楚,还有一丝决绝。 突然起身,从被撕破的水上底下,捡起了被德格类扔在地上的剪刀,园中凶芒毕露。 正在惨呼的李际春忽然感到头顶上一片阴影,正是自己的儿媳妇。 此时像是见到了救兵一般喊道:“快,帮帮我,我流血了,快要死了,你快一点。” “想要快还不容易?” 女人的脸上的泪痕,随着出门已经凝结成了一层薄薄的泪痕。 凄厉的声音仿佛控诉着人间的不公,随着话语刚落,就见到这个本来温顺的儿媳妇,居然拿着一把剪刀向他刺来。 “这把剪刀本来是我想要自杀用的,没想到却还能用在你的身上。” 本就因为疼痛和失血过多,身体无力的李际春根本躲不过一个女人的疯狂。 “快吧,快不快?你倒是说话呀?快不快?” 于此同时另一边也已展开了一次次的巷战。 对于巷战,那是明军的拿手好戏,而下了马的建奴们,完全不知道怎么才可以占据有利地形。 哪怕是最勇猛的勇士,也会被不知道哪里打过来的黑枪,给一枪撂倒。 提升了威力和射程,填装速度的火枪,简直就是这个时代的大杀器。 小指尖大小的弹丸,完全可以轻易的击穿身上的铠甲。 就算某些地方坚固,一次不行,还有两次,而且只要命中巨大的推力就能让他们站立不稳。 等到德格类感到的时候,战事已经糜烂的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。 不过对于汉人的攻城经验他很了解,围三缺一,在《三国演义》之中每每提及。 现在他需要判断一个方向,好杀出去给大汗报信。 孙传庭武力是没得说的,他以前也喜欢上去拿刀子看人,然而有了火枪,他的爱好就变了。 试验过许多次,他得出的结论就是,往后的猛将会一直存在,却已经不会在占据多大的优势了。 再勇猛的人,都不及一杆火枪,一粒弹丸。 此时他也在拿着一杆火枪点杀着对手。 本就是射箭的高手,用起枪来也是一枪一个准。 瞧着一个个敌人呻吟着倒下,被随之而来的补刀队上去结束生命,就觉得战争似乎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。 (李际春这个人物,我不知道明末是不是有两个人,一个永平的守将投降了,一个就很厉害了李际春(约1536年-1583年),字应元,明代杞县青龙岗村(今西寨乡黄土岗村)人,20岁考中嘉靖丙辰科进士,授职行人司行人。这里就不谢了,有兴趣的可以查资料,免得说我水字数。)